翠峦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翠峦区(林业局)是黑龙江省伊春市的一个市辖区。翠峦区地处小兴安岭腹地,伊春林区西部,地理座标为东经128°12′30″,北纬47°59′10″。截止2001年,翠峦区施业区总面积1560平方公里,行政区面积1540平方公里。截止2010年,翠峦区总人口44960人。2009年,翠峦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0100万元。翠峦区有黑熊岭森林公园森林生态旅游区、名人度假村、名人滑雪场等旅游景点。翠峦区是以林业生产和木材精深加工为主,绿色食品、北药生产、生态畜牧、矿产建材和生态旅游业为辅的新兴工业城区,素有“林都明珠”之美称。翠峦区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西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28°12′30″——128°44′50″,北纬47°23′50″——47°59′10″。东接乌马河林业局,南邻铁力林业局,西与长地万方绥棱林业局接壤,北同友好林业局隔山相望。东西宽40公里,南北长64公里,区(局)址距伊春区16公里。翠峦区为燕山运动,喜马拉雅山与新构成的属于小兴安岭隆起褶皱带侧翼,东西走向9条“多”字形山群构成地貌轮廓,翠峦区属于低山丘陵地带,地势西高东低,一般是阳坡陡短,阴坡缓长,坡度大都在20°以下,平均海拔375米。境内有9座大山,最高峰解放山,海拔994.5米。